工人姐姐離職時,僱主買比工人嘅機票需唔需要包行李呢?

 



多僱主都好關心,佢哋買嘅機票需唔需要包括行李托運。喺呢個問題上,安樂窩僱傭中心嘅專業顧問有啲提醒要同大家分享。


安樂窩僱傭中心提提你:

根據我哋嘅經驗,雖然僱傭合約中可能並無明確提及工人離職時張機票一定需要包含行李托運,但係持牌agent通常會同當地領事館簽一份undertaking。喺呢份協議中,通常會講明工人離職時,僱主需要提供一張至少30 KG行李托運嘅機票。


如果僱主未能提供包含行李托運的機票,而令導致菲傭或印傭未能順利離開,當地領事館有機會將該名僱主放入觀察名單,呢個情況將來喺再請工人時可能會有不利影響。


實際上,亦有勞工處嘅案例顯示,因為僱主未能提供包含有行李托運的機票,工人最後未有能離開,已需要上勞工處進行調解。喺呢種情況下,勞工處最終要求該工人僱主重新再為工人提供一張包含有行李托運的機票。


所以,如果工人姐姐即將離職,僱主最好同工人姐姐溝通清楚機票嘅時間,並且安排一張有行李托運的機票,以免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嘅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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