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僱主大吐苦水,指工人向財務公司借錢,最後因為還唔到錢而一走了之,留低僱主面對一大堆追數信,滋擾電話,甚至上門追數恐嚇,嚴重影響生活同擔驚受怕。其實好多僱主都有一樣經歷,就係工人走佬前,都曾經借錢俾對方,究竟僱主應唔應該借錢俾工人?

安樂窩唔建議僱主借錢俾工人,據以往經驗,當僱主借錢俾外工人後,有部分工人會還錢,但大部分都會選擇走佬,或者收到錢後性情大變而搏炒,所以好心未必有好報。有僱主因為同工人相處一段日子,覺得對方幫到屋企,選擇借錢俾對方,有幾點一定要注意:

1. 借錢前一定要工人寫借據,僱主要保障自己。

2. 僱主要同工人傾還錢期數同每期金額,但根據勞工法例,工人還款金額唔可以多過人工四分之一。

3. 決定借錢之前,僱主要有心理準備工人唔還錢走佬。

 

大部分工人借錢原因都係鄉下屋企人生病,屋企因為天災要維修,好多僱主怕假如自己唔借錢,工人就會搵財務公司。財務公司睇準時機,用唔同方法聯絡工人,例如扮外賣員,送速遞等。僱主應該多留意屋企有冇寄俾外傭的信件,或者直接唔俾外傭收信。

 

假如發現工人借財仔,僱主應該點做?

1. 要保持冷靜,直接打俾財務公司,問清楚工人借幾多同還款期,然後同工人商討還錢方法。

2. 假如覺得唔可以再留工人,僱主應立即填寫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ID 407E)俾入境事務處,證明工人已經離職或斷約。財務公司收到入境處通知後就唔可以再向僱主追債,否則會被吊銷牌照處。不過,僱主要留意一件事,假如借錢後有定期還錢,就唔可以因為呢個原因而炒工人,除非工人因冇還錢而令僱主被追債,俾財務公司騷擾,先可以唔使俾賠償通知金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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